学法知法 守法护法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 12 月 4 日 既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也是国家宪法日。 2014 年 11 月 1 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如升国旗时,我们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上课、学习方面,《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各项规定。
同学们,我国的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学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影响着社会未来的发展。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