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申报评审书》内“一、二”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白。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县(市、区)、市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和高校分管领导,应在《申报评审书》的相应栏目签具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