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附小“文明礼仪之星”评比细则

发布日期:2009-05-18浏览次数:

(一)、校园文明评价因素:

1、 进出校有秩序,不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2、 早晨进校见到老师,不管是否给自己任课,均问早问好。

3、 在楼内要轻声漫步,上下楼梯应右行礼让。

4、 举止文明,经常使用礼貌用语。

5、 衣着整洁大方,不留长发,不穿高跟鞋,不戴首饰,不化妆。

6、 对老师的相貌、衣着不应指指点点,评头论足。

(二)、课堂文明评价因素:

1、 上课时向老师行起立致意礼节,不要让桌椅发出很大的响声。

2、 学生课前准备好用品、坐姿端正。

3、 迟到时应在教室门外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4、 有疑问提出或回答问题时,应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

5、 下课铃响,在听到老师说“下课”后,对老师行起立致意礼节。

6、 上课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三)、交往文明评价因素:

1、 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帮助同学,不搞小集团、小帮派。

2、 进老师办公室,应先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3、 对老师要双手递交作业,书本等物品。

4、 进入老师办公室不随意翻动办公室的物品。

5、 不打架,不欺负小同学。

(四)、 集会文明评价因素:

1、 升旗:穿着校服,少先队员要戴红领巾,精神饱满,升旗时要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时应声音洪亮,听从指挥。

2、 校会:

(1)、准时整队入场、退场,按正确坐姿做好,集会不喧哗,不小声议论。

(2)、上台发言、领奖、应向颁奖者行鞠躬礼;接受奖状、奖品应双手接。

(3)、遵守会场秩序,适度鼓掌,不可喝倒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