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学校2019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9-05-27浏览次数:

附属学校2019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江苏大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依据校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附校实际,特制定本承诺书,以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全面层层传导,有效落实。

一、加强学习,注重实践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履行“中小学教师职责”,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廉洁高质从教,以优良的教师专业素养主动担当起新时代教育的神圣使命。

二、责任内容

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襟怀坦白,甘于奉献,尽职尽责。

2. 确保不发生违规、违法、违纪案件,自觉维护国家、学校的利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展现教师的形象,强化自我约束,做到或杜绝以下行为:

1)切实投入“三全育人”教育活动中。

2)将“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江苏大学“和谐校园建设”作贡献。

3)为人师表,着装言行得体,不在课堂里打电话、玩手机等。

4)平等待人,关爱、关注每个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尊重家长,加强家校联系。严禁收受家长的礼品;严禁要求、强迫家长办私事。

6)严禁有偿家教。

7)严格执行学校出勤制度,不以个人困难为由松动学校的请假条例。

8)各类收费项目、额度、时间坚决按上级规定执行,不随意更改和扩大范围。

9)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文化用品及其它商品,更不能强行规定学生统一订购报刊杂志、学习资料。

三、责任检查考核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扣发职务津贴或年终绩效年度履职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待岗;对相关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也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附属学校直属支部、责任人各执一份。

 

主管领导:                                     教师: